关于转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《关于开展 第十届(2021-2022年度)“广厦奖” 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5-06
发布人: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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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房协〔2021〕18号
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:
现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《关于开展第十届(2021-2022年度) 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转发你们。请各盟市按照文件要求做好“广厦奖”组织工作。
所有申报“广厦奖”项目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“广厦奖”评选办公室,由内蒙古自治区“广厦奖”专家委员会评审后,报送“广厦奖”评选办公室。“广厦奖”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、申报表、提交资料要求等,在中房网(www.fangchan.com)“广厦奖”评选活动专区上同步登载,申报单位可查看、申报和下载。
联系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
联 系 人:许国柱
联系电话:0471—6115527、18748149332(微信同号)
通讯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号兴泰建设大厦7楼
附 件:关于开展第十届(2021-2022年度)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
2021年4月19日